四川省水利厅水利业务网网络租用服务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1:29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
2.项目名称:四川省水利厅水利业务网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水利业务网网络租用服务1项。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为四川省水利厅水利业务网专线租用服务,主要用于省厅至各市(州)水利(水务)局、省气象局、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等单位的防汛调度视频会议、水文监测数据传输、防汛预警短信发送等核心业务,是全省水利防汛指挥调度的关键基础通信保障,直接关系防汛减灾安全,对网络稳定性、可靠性、时延及短信发送时效要求极高。为此,实施四川省水利厅水利业务网网络租用服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理由如下:
1.四川省水利厅自2014年起,全省水利防汛骨干网络及防汛预警短信平台统一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建设并提供专线租用服务,至今已连续稳定运行多年,网络质量、线路覆盖、运维响应及短信发送时效均满足水利防汛高标准要求,形成不可替代的专用网络体系。
2.该业务网为全省统一规划、专用物理专线,核心路由、传输设备、局端端口、纤芯资源及防汛预警短信通道均为中国电信四川公司专属配置、独占使用,其他运营商无同等物理线路资源与网络覆盖能力,无法在同质量、同路径、同可靠性前提下提供等效服务 。
3.若更换运营商,需重新布线、全网割接、设备更换、地址重构、业务迁移、联调测试,施工周期长、涉及节点多、协调难度大、中断风险高,极易造成防汛指挥、水文监测、预警短信等核心业务长时间中断,直接威胁全省防汛安全;同时将产生巨额重复建设投资,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
综上所述,向四川省水利厅信息中心提供四川省水利厅水利业务网网络租用服务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前街72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
联系电话:028-6110809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孙老师、肖老师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37号
联系电话: 028-86725927、028-86662797
3.代理机构
联系人:韩老师、谢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5号2栋1单元6层
联系电话:028-83515382
六、附件:
四川省水利厅水利业务网网络租用服务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