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ZBB2026--092
二、项目名称:两院区通勤车、地铁口摆渡车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两院区通勤车、地铁口摆渡车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西安曲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2号迎宾广场1幢1单元9层110910室 | 综合评分法 | 否 | 2,150.00元 | 88.12 | |||||||||||||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两院区通勤车、地铁口摆渡车服务项目):
服务类(西安曲江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两院区通勤车地铁口摆渡车服务项目 | (1 )通勤车:从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粉巷30 号)到西安市第一医院高新院区(西安市长安区堰渡大道与通海五路交叉口西南)之间职工工作日的用车; (2 )摆渡车:从西安市高铁南站地铁口到西安市第一医院高新院区之间每天往返摆渡用车。 (3 )具体以采购人实际线路要求为准。 | 1.车容要求:“三洁”:车头清洁、车身光洁、车厢和座位干净整洁无异味。 2.车辆使用期间要求:年审有效、保险有效、空调正常运行、座椅能够正常使用、安全带正常使用,若以上要求事项发生异常,采购人有权要求暂停运行,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规格的车辆供采购人使用。同样的情况连续发生3次仍未整改的,采购人可认为成交供应商达不到招标要求,采购人将提前3天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使用合同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3.驾驶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自控能力,不酒驾、毒驾、药驾,不带病驾驶、不疲劳驾驶并在行车期间遵守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在使用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如有驾驶员休年假、病假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一天向采购人使用部门申请,报备替用同等资质人员联系方式等资料。不能与乘客讨论与工作无关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言论。驾驶员如果发生以上行为,同样的情况连续3次仍未整改的,采购人可认为成交供应商达不到招标要求,采购人将提前3天通知成交供应商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追究采购人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 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 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地点保障正常运行,3辆车日公里数合计约为300km。 | 2,1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司利增、高爱红、程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预算额做为计算基数,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服务类标准下浮20%计取。2、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 号:30201278018340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1 | 两院区通勤车、地铁口摆渡车服务项目 | 1.77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
| 序号 | 品目 | 数量(辆) | 单价 (元/天/辆) | 总价 (元/天) |
| 1 | 通勤车 | 1辆 | 700.00 | 700.00 |
| 2 | 摆渡车 | 2辆 | 725.00 | 1450.00 |
| 综合单价(元) | 小写:¥2150.00 大写:人民币贰仟壹佰伍拾元整 |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一医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大街粉巷30号
联系方式:029-876309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万里、王飞、张波
电话:029-88228899-626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08日
相关附件:
两院区通勤车、地铁口摆渡车服务项目(二次)(LZBB2026--09220260422001)-文件集.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