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1]RQ[TP]2026002
二、项目名称:崇文报告厅音响灯光改造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衡众智能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溪西山尾路63号1002单元-1 | 1,417,200.00元 | 崇文报告厅音响灯光改造(总价):1417200元 | |||||||||
四、主要标的信息采购包1(崇文报告厅音响灯光改造):
货物类(衡众智能工程(厦门)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音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 崇文报告厅音响灯光改造 | 崇文报告厅音响灯光改造 | itc/华为等等 | TL-SL203/TL-SL301/YK-PT00/TC-21200等等 | 1 | 批 | 1,417,200.0000 | 1,417,2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杨筱薇
评审专家:
郑朝阳、余重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基数)具体为:基数≤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1.1%计取,分段累进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以转账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高科技支行,开户名: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150198210100002464。(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注: 成交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的,在项目成交后若欲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应根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进行认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一致,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招标代理服务费优惠。)(4)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崇文报告厅音响灯光改造:1.958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技师学院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0592-776015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128号富兴大厦写字楼8F
联系方式:张女士、 0592-6020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惠
电话:0592-6020569
厦门市润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