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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信息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成交公告

2026-10-16 河南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6-58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7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郑港财采磋商-2026-58479新建dn110-di400污水管16019米,其中dn110 硬聚乙烯双壁波纹管(PVC-U)6058米,di200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7878米,di300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1347米,di400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736米,同步建设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河南建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133号572室3,237,702.93元评审总得分:90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白晓宇豫2412025202603201

三、评审专家名单

肖建辉、李玉鑫、孔冬冬(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根据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34,377.03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联系人:孔冬冬
联系方式:0371-86199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联系人:葛亚运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亚运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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