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在初审和详细评审的基础上,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等方面按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中间计算过程及最终计算结果均精确到0.01)。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6.1、投标报价(52分) 6.1.1 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2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1.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2、企业信誉(3分) 投标人具备认证体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不全不得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6.3、项目组人员及资历(12分) 6.3.1项目负责人(4分):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6.3.2项目组成员(8分) (1)土木工程专业1名: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2)岩土专业1名: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3)工程测量专业1名: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注册测绘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4)水文地质专业1名: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2分,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职称证书及注册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上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6.4、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及资历(8分) 6.4.1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地质勘察合同费用超过250万元(不含250万元)的地质勘察工作,得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4.2企业业绩(4分) 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地质勘察合同费用超过250万元(不含250万元)的地质勘察工作,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勘察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拟投入的勘察设备(3分) 土工试验室条件: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一类土工试验室得3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二类土工试验室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6.6、奖项(2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1分;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协会颁发的勘察类奖项,每个奖项得0.5分,该项最多计取2个业绩,以高分计取,满分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 6.7、勘察纲要(满分20分) 6.7.1项目概论、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报告的内容组成、实施体系、勘察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勘察设备配备、勘察技术要求;(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7.2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建议解决方案,特殊性岩土和不良地质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处理措施;(优: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无:0分) 6.7.3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管理体系;(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7.4勘察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进度计划、确保勘察进度的控制措施;(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6.7.5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及服务承诺;(优: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无:0分) 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本标段采用勘察纲要评分点为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要求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其中投标报价、业绩、奖项等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勘察纲要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勘察纲要分高者优先;若勘察纲要分仍相等的,则由业绩金额高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