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鄞州区“五乡好镇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X[2026]067
项目名称:鄞州区“五乡好镇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680000
最高限价(元):6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五乡好镇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8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按要求完成鄞州区“五乡好镇区”城市更新重点片区策划方案编制设计;具体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7日至2026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直播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4.供应商应在开标前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网站公布,信息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6.投标文件制作:
6.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投标活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6.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6.3.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存储,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相应内容,供应商未按规定响应,造成备份投标文件被拒收、无法读取数据,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6.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应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解密完成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7.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16:30(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时间以代理机构实际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确保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完好,且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备份投标文件被拒收或误投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总部壹号1107
收件人:虞工 联系方式:15867439663。
采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33220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3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总部壹号1107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佳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67439663
质疑联系人:张凯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31379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