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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2026年中小学校(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6-07-02 新疆

项目概况

霍城县2026年中小学校(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HZC-2026-06-17

项目名称:霍城县2026年中小学校(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9804300

最高限价(元):3980426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霍城县2026年中小学校(园)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8043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霍城县第二中学、霍城县江苏中学、霍城县惠远中学、霍城县职业技术学校、霍城县初级中学、霍城县第一中学、霍城县特殊教育学校、霍城县示范幼儿园、霍城县第二幼儿园、水定镇各幼儿园、清水河镇学校及幼儿园、芦草沟镇学校及幼儿园、惠远镇各幼儿园、萨尔布拉克镇学校及幼儿园、兰干镇各幼儿园、大西沟镇学校及幼儿园、三宫乡学校及幼儿园、三道河乡学校及幼儿园、霍城县果子沟中心幼儿园、霍城县良繁场中心幼儿园共64所学校及幼儿园,采购粮油类、肉类、水产类、蛋类、奶类及奶制品、蔬菜类、水果类、面包加点类、干货类、副食品等。具体清单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包括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及售后服务等)等。

备注:最高限价按各类目报下浮率,类目一中货物最低下浮率为5%,类目二中货物最低下浮率为9%;每一类目投标所报下浮率不能低于最低下浮率,明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3日至2026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城县教育局

地 址:霍城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999-3031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嘉会大酒店2 楼嘉会工程公司

联系方式:18099805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骏

电 话:18099805333

附件信息:

霍城县招标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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