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05]GWCG[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海沧实验中学物业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海谊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9楼B单元 | 3,950,000.00元 | 99.57 | |||||||||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
服务类(厦门海谊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厦门海沧实验中学物业服务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期:2026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9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柯昕
评审专家:
林璋、张冬萍、郑美霞、邹加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按采购包分别计取。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3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根据厦财采〔2020〕9号文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即按照(1)规定标准的90%计取)。(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缴清。(4)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服务项目非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中标人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相应服务费。(6)投标人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7)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4034300104001064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海沧实验中学物业服务:3.47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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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海沧实验中学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大道1993号
联系方式:0592-688323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
联系方式:0592-2279328、2279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晓靖、叶涵殷
电话:0592-2229571、2279328、227933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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