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 撰写单位: |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12-31 |
| 一、项目编号:jh25-210521-00754 二、项目名称: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345,000(元) 评审总得分:83.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c07010100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服务范围: 1. 全面核实:对地方政府已上报的约286个入河排污口进行100%现场实地核查,精确采集其坐标、类型、现场照片等核心信息,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准确。 2. 排查新增:综合利用技术手段与人工勘查,对约220个新增或此前遗漏的排污口, 实现“应查尽查、有口皆查”。 3. 水质摸底:对排查中发现的工业、农业排口进行水质采样检测,掌握其核心污染物 指标,初步评估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 4. 统一标志:为每一个核实确认的排污口(预计约80个)设立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牌,实现排污口的“身份证”式管理。 5. 建立档案:按照“一口一档”原则,为每个排污口建立电子档案,包括基本信息、 照片影像等,为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服务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精准掌握我市(县) 入河排污口的真实底数,建立健全排污口管理清单,为后续的分类整治与长效监管提供决定 性依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服务标准:按行业及国家标准。 验收程序: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丹凰、常桂江(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础,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本项目按以上标准的95%收取代理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注:若项目含有工程量清单编制。则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不含在本报价内,此部分费用按《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另行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本溪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方式:024-46823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024-42020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24-4202078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排查报告--发布版.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环保集团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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