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2701]jasc[cs]20250006
二、项目名称: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黑龙江梓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9区(9-xc314-3) | 378,915.15元 | |||||||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工程类(黑龙江梓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 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完成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 | 2025年12月30日前(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刘金龙 | 黑2232012202118732 | 378,915.1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杜文权、李佰红、孙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2011]534号)文件,发改委[2015]299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改为市场调节价的规定计取收取6000元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黑龙江佳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739986015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安支行 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招标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及投标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即为同意此约定。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1 | 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 0.6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评审价格 | 最终报价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
| 黑龙江梓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5.17 | 30.00 | 95.17 | 378,915.15 | 378,915.15 | 1 | 1 | |||||
| 黑龙江港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83 | 29.95 | 86.78 | 379,592.95 | 379,592.95 | 2 | 2 | |||||
| 黑龙江恒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6.50 | 29.99 | 86.49 | 379,087.49 | 379,087.49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漠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漠河市河东二区明苑社区四楼
联系方式:13114577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佳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深圳路5号
联系方式:1804560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佳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045609191
黑龙江佳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相关附件:
漠河市委政法委综治中心建设项目磋商文件(2025112701).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梓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