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7年12月25日—— 2017年12月27日)
| 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2017年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地灾水毁部分 | |||||||
| 招标公告编号 | 081235 | |||||||
| 招标人 | 垫江县公路管理局 | 联系 电话 | 023-7451580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023-67100600 | ||||||
| 标段名称 | 垫江县2017年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地灾水毁部分 | 第一拟中标人 | 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第二拟中标人 | 重庆市忠县华怡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第三拟中标人 | 四川省广安金达建筑有限公司 | |||||||
| 拟中标人 | 四川欣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元) | 4195162.61 | |||||
| 工商注册号 | 91510000558210605c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23-74517161 | |||||
| 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委员会 | 023-74512216 | |||||||
| 招标人:垫江县公路管理局 2017年月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月日(单位公章)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