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西安市】 【信息时间:2021-07-09】 【浏览次数:12】 【字号:大中小】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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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1030001uvfvfjidl | ||||||||||||||
| 标段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迎十四运十二条重点道路夜景亮化照明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1标段) | ||||||||||||||
| 标段编号 | e6101030001uvfvfjidl001 | ||||||||||||||
| 招标人名称 | 西安市碑林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姓名 | 马晓艳 | 联系电话 | 18209208403 | ||||||||||||
| 开标时间 | 2021年7月9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304 | ||||||||||||
| 评标情况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1 | 西安思维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工威明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33003614.24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30 | |||||||||||
| 2 |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3210533.02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30 | |||||||||||
| 3 |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33223453.26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30 | |||||||||||
| 中标候选人承诺和响应情况 |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编号 | 中标候选人响应资格能力条件 | ||||||||||
| 1 | 西安思维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工威明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陈立磊 | 注册建筑师一级 | 106100629 |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2 | 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李清昶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00500920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3 |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李智 | 注册建造师一级 | 湘14306080251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 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5.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莲湖区丰登南路9号怡景花园酒店a座二层),联系电话029-88489979-8208。 6.投诉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29-89625816。 | ||||||||||||||
| 其他公示内容 | (1)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西安思维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工威明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工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工期:30日历天 (2)公示期: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12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公示媒体:《西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7月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1年7月12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