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农村供水工程—聚粮屯镇、张家堡镇、大定堡乡施工图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321070090645966)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10月0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10月10日
义县农村供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32107009064596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第1标段:义县农村供水工程—聚粮屯镇、张家堡镇、大定堡乡施工图设计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85.39 | 305,829.00 | 合格 | 20 |
| 2 |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9.10 | 277,900.00 | 符合国家、省市相 关规范和行业标准 | 20 |
| 3 |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5.89 | 353,131.00 | 合格 | 20 |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赵玉生
[高级工程师(水利)](b09150900106)
2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瑞涛
[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00255257)
3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潘树新
[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鲁110821460050)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河南省水务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2
丹东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3
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管理地区
本招标项目的管理地区为锦州市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义县瑞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义州镇振兴路26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3941603824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 系 人:杨晓彤
电 话:0416-3566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