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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2026-01-12 辽宁

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时间:2026-01-12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00-00094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400000

最高限价(元):305

采购需求:查看

污泥处理处置任务量约为30000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要求投标人日处理处置能力不低于100吨。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城镇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相关环评批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2日13时30分至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参加磋商会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可现场解密也可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113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12号

联系方式:0429-3094333

邮箱地址:hldzbgs@163.com

开户行: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国信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455 1201 0100 924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月

电 话:0429-309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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