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违法建设第三方测绘、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32
2、项目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违法建设第三方测绘、评估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25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新财公开采购-2025-32-01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违法建设第三方测绘、评估项目第一标段 | 890000 | 890000 |
| 2 | 新财公开采购-2025-32-02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违法建设第三方测绘、评估项目第二标段 | 880000 | 880000 |
| 3 | 新财公开采购-2025-32-03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违法建设第三方测绘、评估项目第三标段 | 480000 | 480000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采购内容:第一、二标段:为新郑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提供测绘服务;第三标段:为新郑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提供评估服务;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存量违法建设测绘项目;第二标段:在建违法建设测绘项目;第三标段:违法建设评估项目
5.5服务期限:3 年
5.6服务标准:达到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
5.7项目属性:服务
5.8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第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提供2025年度社保证明(需显示姓名、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
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一致),提供2025年度社保证明(需显示姓名、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人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报同一标段。【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只可同时投报一个标段。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 至 2026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下载。
3.方式:(1)投标企业须注册成为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并取得数字证书(详细内容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的通知》、《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2)登陆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专区--《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新郑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郑市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详见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郑市中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1-62699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畅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太湖路80号正弘美林苑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9139892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9139892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