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四楼礼堂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哲理楼四楼礼堂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下达辽宁省2016年省本级基本建设第三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6]11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宁大学,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财力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哲理楼四楼礼堂改造(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跨度:层数:其他。
2.3合同估算价为48万元。
2.4招标范围:哲理楼四楼礼堂改造。
2.5工期要求:2019年1月13日开工至2019年3月14日竣工,计划工期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8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8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1月4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大学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邮编:110000
联 系 人:张晓峰 鞠政楠
电 话:622066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邮 编:110032
联 系 人:宋继尧
电 话:86415206
传 真:86415206
电子邮件:syhygs@163.com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号:033826010200000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