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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集采】

2021-10-27 陕西

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信息来源:宝鸡市】 【信息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60】 【字号:大中小】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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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d(2021)117g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宝鸡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宝鸡市高新区科技新城东片区宝鸡综合保税区,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用地约26.2亩,拟建设公共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投资额约为3593万元。本项目为设计、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等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综合保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②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施工类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类信息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人员(具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4、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信誉要求:履约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建设单位投诉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现象;并能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加盖公章的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贪污贿赂罪案由查询加盖公章的截图;

6、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后附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该协议为参照模板,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相应条款),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1年11月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先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进行报名,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网络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1~2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在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复印件留存。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成功购买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1、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三秦都市报》发布。

2、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对本人身份信息和14天以上非确诊或疑似患者、非确诊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非疫情高发区人员或疫情高发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无咳嗽、发热症状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业主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内部的资金结算、拨付由联合体内部协议确定,与招标人无关。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

1、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全称) (盖章) 乙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00号联检大楼4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917-37880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联 系 人:夏冰 胡建徽 兰晓蒙

电 话: 0917-3366779 18991761158

电子邮件: sxzd2003@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_ _(盖章)

发布单位: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冰

电话:18991761158 / 1899176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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