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斯达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物联网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公司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深圳市斯达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物联网服务主要用于车载定位、智能pos机,智慧抄表,使用cat1模组+13位物联网卡。
2、采购编号:szsdtzb-2024-036
3、服务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4、最高限价:本次招标标的最高限价为560万元,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答疑
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在2024年3月10日9:00前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2024年3月10日17:00前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4年3月10日提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招标环节的全部异议。异议书必须包含被异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文件)发布时间、异议事项、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只接受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异议,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异议。异议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受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必须附法定代表人针对当次异议的授权。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异议,招标代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就招标人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
4、招标人可能在2024年3月10日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修改时间晚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发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0时00分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邮箱:278212984@qq.com,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六、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单价中标。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无。
八、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10:00。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深圳市斯达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车公庙泰然四路26号劲松大厦13g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 电 话: | 18823366570 |
2024年2月29日
